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
(一)师德篇:
1.热爱幼儿,尊重幼儿。
关心爱护全体幼儿,尊重幼儿,平等、公正对待幼儿。严禁体罚、变相体罚或讽刺漫骂挖苦幼儿,促进幼儿全面、主动、健康地发展。
作为一名幼教工作者,要有一颗爱心,爱每一个孩子。一位教育家曾经说过,“要想毁掉一个人,每天就对他说,你真笨”
“要想成就一个人,每天就对他说你真棒”。
2.为人师表,堪为人师。
模范遵守社会公德,作风正派,严于律己,以身作则,注重身教。
3.尊重家长,廉洁从教。
主动与幼儿家长联系,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,取得支持和配合。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,不训斥、指责幼儿家长。坚守高尚情操,发扬奉献精神,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。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。
4.团结协作,豁达大度
谦虚谨慎、尊重同事,诚恳待人、豁达大度,互相学习、互相帮助。不议论、不传播流言蜚语,说话要对人对己负责。
(二)敬业篇:
1.爱岗敬业、依法执教
热爱幼教事业,热爱幼儿园,尽职尽责,注意培养幼儿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。认真备课上课,不敷衍塞责,不传播有害幼儿身心健康的思想。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,拥护党的基本路线,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,自
觉遵守《教师法》等法律法规,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保持一致,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、政策的言行。
2.严谨治学、积极创新
树立正确的儿童观、教育观,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,刻苦钻研业务,不断学习新知识,探索教育教学规律,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,提高教育、教学和科研水平。
3.因材施教,注重实践
树立正确的人才观,重视发展幼儿的个性,开发幼儿的潜能,注重幼儿实践及动手能力的培养。
4.终身学习,求善求真
按照邓小平同志提出的“教育要面向现代化,面向世界,面向未来”精神,有意识地进行知识的更新和相应能力的提高。要以超前意识为基础,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,主动发展,形成获取、处理、使用各种信息的能力,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。
(三)礼仪篇:
1.仪表得体,举止端庄
上班时,穿戴整洁、大方,姿态端庄,举止得体,不袒胸露背,浓妆艳抹,不戴过多的金银饰品 ,不涂指甲油。鞋子以平底为主,要方便教师带队活动。
2.说话有礼,行动文明
使用礼貌用语,推广五大教育用语;园内必须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、发言、交谈;接听电话要注意规范化的礼貌用语: “您好”、“您请”、“ 请稍后”、“需要我帮忙吗“需要我转告吗?”“谢谢“、“对不起”“没关系“等语言应运用得自然流利,要轻声、简短、语气亲切、温和,切忌生硬、粗俗或不耐烦,要充分体现幼儿园的形象。与人发生争执时,要冷静有耐心,坚持以理服人,即使面对
言语粗暴的人,也要表现出节制、有礼貌。食堂用餐时不大声谈,餐毕,请妥善放好餐具和餐椅,创造一种文明的就餐气氛。
3.学会微笑,以礼待人
园内遇到同事,应微笑点头示意,遇到幼儿及家长要互致问候;遇到参观视察来访等外来人员,要以礼相待,正面相见时要微笑点头示意,坐姿时如遇领导、客人询问时要起立招呼,形成一种彬彬有礼、温馨和谐的氛围;接待家长和公事客人,要热情有礼,起立迎送,
体现本园教职工应有的姿态。
4.园内园外,注重修养
参加会议、学习、讲座、活动时,不迟到早退缺席,不随意进出。必须进出时,需与主持人或有关领导打招呼,动作要轻,开会、听讲座时,必须随带笔记本进行摘记,报告、讲座、发言或演出结束后,要热情鼓掌。不准私自挪用公用物品和他人物品,严禁故意破坏或
不负责任损坏公用物品和设备。借领财物要严格按规定办理手续。禁止以散漫的仪容仪表参加各种会议活动和接待来园客人,自觉维护幼儿园公众形象。